关于我校2010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教师代表若干提问的答复
大鹏华侨中学 李群力
2012年5月2日
我校2010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于4月20日召开,会议中有教师代表提出了若干问题,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有教师代表提出,由教代会表决对绩效工资方案的修改,程序不合法。
答复:2011年12月8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其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之第四款明确指出: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其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之第三款明确指出:(代表)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其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据此,我们认为,第一,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这就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第二,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经由全体教师会议投票表决的方案,教代会不可以重新投票表决(修改)。
由此可见,本次会议讨论并表决修改绩效工资方案,是合乎程序和法理的。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绩效工资方案的修改方案是,对班主任的津贴上浮0.5个当量,折算为现金大约为65元。其它条款保持不变。从教代会通过之后的五月起实行。
我之所以在本次会议上推动学校提出对绩效工资的修改方案,众所周知的原因,一是因为学校在选派班主任时,遇到了不应该有的巨大阻力;二是为了表达对班主任工作的尊重和体谅。
我深知,钱当然不能衡量班主任工作的巨繁与苦辛。钱当然也不能衡量班主任工作与普通教师工作之间的差异性。但是,教师普遍对班主任工作的取舍,完全可以说明,班主任工作远比普通教师工作要繁琐和辛苦。
我希望通过各种途径改变无人当班主任,或当班主任不力的现状,更希望通过各种途径建立一支有思想力有执行力有创造力的班主任队伍。道理很简单,因为优秀的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标志。提高班主任的津贴,应该说是途径之一。这也符合绩效工资的应有之义。我不排除继续提议提高班主任的津贴。
我想再次强调,如果我们的教职工代表不能代表他应该代表的教职工的话,这样的代表应当引咎辞职。早在2010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就讲过,代表要真正能够代表教职工说话办事,教代会不是作秀或走秀的场所。什么是民主,充分表达与平等对话,代表多数人利益与照顾弱势群体等等,都是民主之一种。
问题之二、有教师代表提出,要对食堂监管?
答复:我知道,教师对食堂的意见很大。为此,我感到压力山大。我也不是不想办好食堂,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事实上,我和我们一班人对食堂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改善,但都不尽如人意。对此我深表歉意。
对食堂的监管问题,具体而言,有三,一是谁来监管?二监管什么?三是标准是什么?
关于谁来监管?如果是工会或其它群众组织出面来监管,是可行的。如果是教师志愿者来监管也是可行的。如果全体教职员工人人参与监管,随时举报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食堂工人失职,当然也是可行的。
谁来监管还涉及到方式问题,就是怎样监管?是全程检查还是抽查,其实这都不成其为问题,在此略去。无论怎样监管,都不得扰乱食堂正常的工作秩序,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就乱套了。
关于监管什么?要监管的东东可多了。安全,卫生,标准与执行标准,满意度,学校职能部门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包括个人品德修养等等,都在监管之列。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尤其重要。
谁来监管和监管什么,还涉及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谁能对学校负责的问题。答案是,只有得到授权的我,才能对学校负责,并且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没有谁能对我负责,所以不是谁都可以作为监管者,除非得到我的认可。同理没有人能对安全负责。我能认同的,只能是来自于学校内部的信得过的人选,包括群众性组织。我所说的监管,当然仅限于学校内部。上级的监管不需要我的认同,是我要自觉接受的。
监管者如此,食堂的工作人员也是如此,不是谁都可以在学校食堂任职的。
关于标准是什么?所谓的标准,择其要者有二,一是餐费标准,二是质量标准。
学校举办食堂,无明文规定,亦无专项经费。说实在的,现在学校食堂的资金来源,都来源于公用经费,具体投入和占用比例,完全是一笔糊涂帐。公用经费是有限的,所以无限制的提高餐费标准,是不可能的。实际上,现在的餐费标准已经达到每天15元左右。不含三个工人的工资,不含水电气。按理说,这个标准可以说得过去了,但学校食堂无规模,所以达不到应有的期望值。另外,工人的工资水平限制了工人的技能水平,更不用说,我们所聘用的食堂工人,带有明显的照顾教师家属的倾向,这种倾向自然也限制了工人的技能水平。
学校食堂现在以广东口味为主,兼顾其它,除了保障安全和人人有份之外,没有任何具体质量标准,如量的多少和质的好坏,包括菜谱均未具体规定。即使是大幅提高餐费标准,也不可能保障人人都满意。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我现在能够做到的是,制订菜谱,公开明细台帐,改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升管理和技能水平,把食堂办好办踏实。
问题三、有代表提出落实教师指引,红黄牌因人而异。
答复:自2008年9月起实行教师指引,包括一系列学校规章制度以来,学校风气得以改观。对此我深感欣慰。在实行过程中,以红黄牌、考核评先、绩效工资、岗位设置等四项规章制度,争议和反响最大。这中间,有的因素是制度设计不尽合理,有的因素是勾通不充分不顺畅,更多的因素是老师们不习惯或不适应于变革。
具体到红黄牌而言,据统计,2008--2011这三个学年度,共发出红牌20张,黄牌16张。全都是由我查处并发出。我已经尽量做到对事不对人和公平公正,不因人而异。但因为一个人的所见所闻及其修养器量的局限性,这就难免失之偏颇。
问题四、有代表提出部门工作问责。
答复: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当然要纳入到校务公开与考核评价系统中来。为了表白,这里先展示一下我的思路:
在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中,有明确提出:加大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中层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改变学校管理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现状。
在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中,有明确提出:建立并完善部门首长负责制和问责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决策、督导、评估和预决算过程中应有的作用。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情况纳入到全校通报范围来。
在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中,有明确提出:部门工作抓执行力,实行责任人制。各部门对其所负责的常规工作和交办事务,特别是决策、执行过程,需向学校和教职工都有所交待,逐步建立健全奖励与问责机制。
在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中,有明确提出:开2010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部门责任人述职,接受考评,以此继续推动部门首长负责制和问责制以及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决策、督导、评估和预决算过程中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要集中精力和智慧,解决学校发展与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突出问题。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情况纳入到全校通报范围来。
由此可见,我一直致力于推动把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开,并进行考评和问责。
老师们对各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的了解,可能还远不够清晰,所以有许多的误解。其中以工作量的误解为最大,当然对于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之大、压力之大的误解可能更大,因为少有人关注到这一层次。
各部门存在这样那样的工作失误,这是客观事实。需要在此表白的是,这些失误,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以红黄牌而言,学校各职能部门并未对教职员工进行具体的检控,是不正常的,应该是工作失误或失职。
失误或失职,自然要问责。我本不想、也不该为部门表白和遮掩什么。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个部门责任人的行政事务工作量加上他的教学工作量,绝对不等于一个老师的满工作量,所负责任就更加不对等。此种情形下,部门责任人的责、权、利又从未严肃而严格的规定,加上他们起于草根,从未正规培训过,全凭学校的指挥调动和个人感性经验,难免囿于事务,失之全局。
问题五、有代表提出如活动课程缺位、听评课没有、增加跨级补贴等问题。
答复:致力于推动学生社团活动,增进素养,升华德育,促进智育,形成特色,是我的基本思路之一。理由很简单,一个学生连七节课都坐不住,我们为什么要求他坐八节课?况且活动的功能(包括促进应试)是显著的,不可或缺的。现在活动课程缺位,既是缺乏组织管理,也是缺乏老师的支持。归根到底,是我们老师的教学观念、方式过于陈旧,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以为活动不仅增加工作量,而且无对考试实效。今后的努力方向,还是要以建立有思想有能力的导师队伍为抓手大力推动学生社团活动。
听评课没有,说明科组教研活动还不正常,或者说没有效果。我们为什么要组织校级公开课,也是因为如此。科组教研活动的现状,可以说是学校组织不力管理不善,但不完全是。学校在“大鹏华侨中学关于规范和加强科组建设的意见”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以我的经历估计,科组活动之难,难在科组长组织,老师不大听从安排。这反映了老师的素养参差不齐,太过主观意气。其实学校的整个氛围,我们只能保持审慎的乐观,也是因为如此。今后努力的方向,依旧是想方设法的守住底线,凝聚人心。
跨级现象,不能避免但不普遍,增加跨级补贴,可能要待绩效工资修改时才予以考虑。这期间,跨级的老师可能要多辛苦多奉献。
在长长的答复之后,有一点感言,一并奉献于所有老师面前:教代会推动学校朝着规范精细有效的管理方向前行,这是必然的。根据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原理,它也将推动老师朝着自觉自律自强的专业化方向前行,这也是必然的。愿我们一起,共同进步,互相督促,为服务民众和社会、建设和谐效益的新鹏中而倾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