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印象之二:中小学校去行政化
大鹏华侨中学 李群力
2010年11月
2010年10月19至20日,我们岗港三班(龙岗骨干教师香港培训班三班)2组的8名同学在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二天整,全程观摩、考察该校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的情况,并与其校长和老师、职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21至22日,我们岗港三班全体成员听了三场专题讲座,分别从香港教育特色与两地教育比较、创建学习型学校的经验与体会、从新高中和小班教学谈课程发展的实践等三个角度,对香港的基础教育进行深入而系统的了解。
本文所有列举的数据和现象,均系此四日之印象,未求证任何官方资料,包括福建中学(小西湾)与香港教育当局的官方网站上的资料。有不当之处,有失真之处,文责自负。
一、中小学校去行政化:以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为例。
该校创建于1998年,为旅港福建商会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开办,属于政府资助男女子中学。全校27个班,950名学生,专职教师66人,其中正式教师57人,临聘教师9人。另有校长1人,副校长1 人,校长助理及以下非教师类职员约30人,专职处理学校行政事务。
该校校长无行政级别,老师不兼职(注:个别老师兼职校长助理或科组长,但作为老师,并未少上一节课,即行政与教学还是分开了的。),行政不兼课。
二、中小学校去行政化:在香港的印象。
首先是校长无行政级别和相应的权限、待遇等。
香港1100余所中小学中,约占90%的中小学为政府资助或政府直接资助学校,政府按班或学生人拨款给学校。这些学校的校长均由办学团体下属的学校董事会聘任,权限与待遇由办学团体以签约方式给予,实行校监督查下的完全的校长负责制。香港教育当局对其无管辖权限,即无人事权,亦不提供相应的权限与待遇。也就是说,这些校长,仅对办学团体负责,无需对香港教育当局负责。当然教育当局通过有关教育法令,督查校长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在“办学团体和教育当局两不管”的前提条件下,应该说,校长有相当大的办学自主权,如聘用教师、招生、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等校长均有完全的自主权。但所有校长无不勤勉有加,从不懈怠。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是真正为生存而工作。如果办学效益下滑,评定等次靠后,招不到学生,这样的学校就可能被“砍掉”,师生全员解散,校长老师同时失业。几年来被砍掉的学校也“很多”。 可以这样说,办学团体和教育当局两不管,是不管过程,只管结果。这种管法,至为老道高超。
其次是教师不兼职行政事务。也少数教师有兼职科组长、训导主任和校长助理等职务的。但他们的兼职是真正的兼职,因为作为教师,他们没有少上一节课。既然校长无行政级别等,校长以下无论专兼职主任、助理等均无行政级别,这很自然。
再次,行政不兼课。校长以下的行政人员专职处理学校行政事务,没有兼职上课的。
三、中小学去行政化:在内地的思考。
第一、内地中小学行政化的现状。
内地中小学校长相当于科级、处级干部,享有相关待遇,如被选拨权和签单权等,一般不兼课,兼课的也是普通教师的四分之一或更少。
内地中小学一般设有教务、政教、总务、安全、办公室、教研、团委、工会等八、九个行政部门,或更多,各部门负责人,一般配备一至三名主任或副主任,或更多。部门以上,校长以下一般配备副校长一至三人或更多。副校长有的有副科级以上行政级别和相关权限,有的则没有。主任或副主任,称之为中层干部,一般无行政级别(大的学校也可能有),但一般情况下,也有一定的权限,如处级学校的中层班干部有被选拨为科级学校的正副职的权限和校长赋予的签单权等。副校长或中层,一般兼职上课,课时量为普通老师的二分之一或更少。
以上为内地中小学校行政的现况,其显著特征,一是人员众多,自校长以下,至少有九人以上,多者可达二、三十人以上。二是以行政身份兼职上课。三是教而优则“仕”。前两者,都是香港所没有的,后者和香港没什么不同。
内地中小学一般设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他们无行政级别,就是所谓骨干的普通老师,不少上课,算是以老师身份兼职行政事务,也算是行政化的萌芽。
第二、内地中小学行政化的弊端。
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工作,其最高境界是全心全意,其职业底线是一心一意,半心半意、三心二意和虚情假意,则为常人所不齿。内地中小学行政化,即行政兼职上课,常常是行政和教学不能兼顾,不能一心一意,更不敢奢求全心全意。行政人员以此为借口,行政事务多有耽误,教学业绩亦不足以服众,时日一久,经营有方者,自成小团体(这是自然的,也是难免的,也没什么不对。),常常居功自傲,尾大不掉。经营不如意者,因受年龄、职位和本身学识与能力等限制,占位已久而晋级无望,用心良苦而进取心衰竭,暮气沉重,惰性膨胀,怨声不断,工作动口不动手的多,推诿扯皮的多,抓不落实的多。此为内地中小学行政化的最大弊端。
我们知道,内地中小学行政人员众多,占用了大量的教师编制,导致一线教师人手不够,负担加重。就是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我又不是行政,我做不好。这样的话反映了一种可怕的心态,也反映出了行政占用教师编制所引起的不满。此为内地中小学行政化的弊端之二。
我们知道,工作要主动。所谓主动,就是不能作主或没有自主,就不能动。内地中小学行政人员,在部门首长负责制方面,远远达不到作主或自主的程度,加上无正规岗位培训导致,行政事务工作不规范,凭自我经验办事,听校长号令办事,既无推动力,又无创造力。此为内地中小学行政化的弊端之三。
第三、内地中小学去行政化的可能性。
内地中小学去行政化,即所谓改制,其可能性有多大?问题在哪里?
我们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即在现行的经费拨款政策和渠道、现行的编制核准和供给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中小学去行政化是有可能的,也是可操作的。其间的问题,无非是体制的问题,经费的问题,人员的问题。问题是有,但问题不大。理由如下:
一是校长级职制,或职业化,这就是不成其问题的体制问题,可使校长去行政化。
二是教师不兼职行政,可使中层去行政化。
让本来就善于钻研课程善于教学的教师涉足课堂实践活动,更专注教书育人工作,既可充实教学一线的实力,又可以节省编制职数。按上述分析,千人以下的学校,以八至十个中层计算,可节省编制职数四至五个。
三是聘请合同制(非编制)职员,专职于行政事务,不设行政级别(层级关系当然还存在),可使行政人员去行政化。
拿节省下来的四至五个编制职数相对应的经费,聘请合同制(非编制)职员,可多达八至十五人。这些职员,虽然不上课,但需是懂教育的。如此多的、懂教育的、且经验丰富的行政人员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可使整体的管理素质都得到提升,足以保障学校行政运作,特别是教学组织与管理的需求。
千人以下的学校如此算法,千人以上的学校亦如此照算,可保人员经费无误。
以上理由,至为关键的是,体制不变,编制与经费也不变,变化的是教学人员与行政人员分离,各行其事,各负其责。
第四、内地中小学去行政化的困惑。
其一、去行政化的主要矛盾是,人员身份变更所需要的观念更新。
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校长及以下中层人员的身份要变更为教员,其观念是否能即时更新,既能否放得下既得利益,包括面子,又能否拿得起原本足够优秀的教学,且一心一意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这一困惑,其实只存在于改革之初,不足为虑的。一旦改制成功,就没有了。
其二、去行政化的最大困惑是,教师和行政人员的晋升通道何在?
校长总应该是优秀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来做,才是内行,所以教师,特别是合同制下的行政人员晋升通道还需指向行政。这一困惑,可借鉴香港的做法加以解答,似无可忧。
其三、去行政化的核心问题是,是实行级职制或职业化的校长,到底有多大的自主权?
这一点没有香港的经验可借鉴,因为香港的校长只对办学团体负责,不对教育当局负责。而在内地,即使是实行级职制或职业化,校长还得对教育当局负责,自主权如何界定,如何监控,如何评价,包括人事聘用、课程设置和活动组织,特别是保障校长不吃请不请吃不违规不贪腐在内的养廉高薪等,均需在实践中探索。所以有关校长自主权及其相关监控评价的困惑,可能在改制后相当相当长的时间内,使教育当局和校长同感不安。
此次期待中的香港之行,有如此印象,当与常人无不同,随之有些许想法,或与常人相差甚远。然而不尽之言,即或太过简单,即或太过离谱,无非一已之心得,仅供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