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校长负责。
2、合理地制订并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预案。
3、领导学校设施设备、场地、建筑物、水电、通讯、教学活动器材的安检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4、负责与公安、消防、城管、综治等部门建立一定联系,落实学校防火、防盗、防外来侵扰措施,落实校园周边安防措施。
5、负责每学期的消防安全演练。
6、领导学校各类技防、人防等安全防治。
7、领导学校突发性事件现场指挥。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长指定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