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惩戒教育明规则及其实践与思考
大鹏华侨中学 李群力
2013年2月
一、学生惩戒教育现状。
资料和调查显示,国内中小学校实施惩戒教育的概况,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 “可以有”类型:古代私塾有“严师出高徒”和“不打不成才”之言,禅宗有“当头棒喝”之说;《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凡此二种,都说明了我国学校的惩戒教育从古到今都是合理存在的,可以有。
二是“有等于无”类型:《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这一条款,显然就是一个框框,但是没有条条,即没有具体条文对操作程序和办法等予以界定。此为“有等于无”类型之无界定。近年各地中考中招均设置“综合素质评价”,实际操作中,因为与之相应的惩戒教育无记录,鲜有学生被评价为D等级(即待合格类),导致“综评”结果区分度小,不仅在招生录取时的作用明显与期望值相差甚大,而且影响教育教学依旧沿着应试方向惯性滑行。此为“有等于无”类型之无记录无结果。
三是“规章条文”类型:据报道,武昌区积玉桥学校有关惩戒教育的规定:1.抄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3-10遍;2.中午留校教育半小时;3.周末返校学习半天……如此种种,共9款条文。该校以“规章条文”方式实行惩戒教育的做法,应当说走在了国人的前面。殊为可惜的是,该规定未就在何种情形下受到上述惩戒给出详细的明文条款,操作起来仍然有缺陷。
我们发现,当下绝大多数中小学校的惩戒教育都属于“有等于无”类型,给人以苍白无力的感觉。
我们的问题是,中小学生惩戒教育究竟如何界定和操作,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
二、中小学生惩戒教育的实践
实践一:界定----中小学生惩戒教育明规则的获得。
共和国第七任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毫无疑问,中小学生惩戒教育同样要用明规则战胜“可以有”或“有等于无”之类的潜规则,以契约精神和条款方式实行惩戒教育,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
我们遵循“拿来主义”的教导,引用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相关的文件,制定“中小学生违规处罚条例”(见附录一)和“学生违规处罚通知书”(见附录二),从而得到惩戒教育的明规则。
实践二:操作----中小学生惩戒教育的实行。
首先将所制定的“中小学生违规处罚条例”和相关通知书公布于众,使学生和家长乃至社会公众清晰地知晓,并通过解释求得认同。公布方式以新生入学教育时家长、学生在告知书上签名回复的方式为佳。
其次是对教工进行相关培训,务必保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为在教育实践中严格执行该条例做好必要思想和组织准备。
最后是严格执行该条例,包括准确发放、回收处罚通知书,申诉,存档撤档,统计分析等。
三、中小学生惩戒教育的思考
思考一:惩戒是指通过处罚,实现警戒。惩戒有许多种类,包括国家机器、学校、家庭或宗族、社会组织与团体均存在各种形式的惩戒。本文中“中小学生”,特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本文中“惩戒教育”,自然是指针对该类学生品行的、以处罚或警戒为手段的一种教育方式,达到促使学生认识并改正过失、约束并规范行为的教育目的。应该特别指出,本文中的惩戒和体罚有着本质的不同,简单些说,惩戒出于爱,体罚出于恨;惩戒是尊重,体罚是羞辱;惩戒是纠错的艺术,体罚是教育的无能;两者付出的感情不同,获得的回报也就不同。
思考二:中小学生的成长,总有一个试错过程。学生因为违反规则受到惩戒,承担行为责任,是他们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惩戒有两个目的,一是及时有效地矫正学生的违规行为,二是使学生学会尊重规则,养成良好的契约和责任意识。我们必须明白,教育并不等同于单纯的“鼓励教育”,那种认为孩子只能表扬不能批评,只能放任不能管制的观点在国内外都无法成立。鼓励与惩戒并不矛盾。鼓励,更多的是帮助孩子树立信心;惩戒,则侧重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契约精神。这正是惩戒教育的现实价值所在。
思考三:学生惩戒教育的明规则,不仅是要清晰地告诉学生哪些行为是错误的,有多大的错误,将受到何种处罚。而且是要郑重地告诉学生,一定要以此为戒。有了这个明规则之后,学生不至于因手足无措而犯错,教师不至于因不教而诛而犯忌,特别是有了存档记录,师生都不至于说说就忘了,或说了不算数。说说就忘了或说了不算数,对于师生双方而言,无疑都是最为可怕的教育行为,它的可怕在于,它是人治兴盛的萌芽,更是法治窒息的开始。
思考四:我们有必要重申学校和教师依法享有惩戒权,家长和社会公众应予以尊重、理解和支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谭晓玉博士认为:惩戒权是国家赋予学校和教师管理学生的应有职权,也是教师专业权力之一。现代中小学校管理,不是不要惩戒,更不是取消惩戒。惩戒权的行使,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教师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手段。
思考五:既然惩戒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那么惩戒教育究竟该以怎样的模式存在?怎样才有效?怎样才能保障学校和教师依法行使惩戒权?我们以契约精神和条款方式实行惩戒教育的模式,应该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思考六:纽约市当局于2008年颁布并实行《全市纪律和干预措施标准(纪律准则及幼稚园至12年级学生权利责任法案)》,该法案用28款条文界定了学生的责任,用124款条文界定了学生纪律准则和学校教师干预措施,值得我们借鉴。省级和有立法权的地市级政府都应该在全省(市)范围内制定和颁布这样的标准或准则,给学校和师生以明确的指引。这是政府在教育领域用明规则战胜潜规则应有的作为,也是学校培养学生契约意识和法治精神前提条件和基本载体,远比各学校在惩戒教育、乃至整体德育方面独自摸着石头过河或散兵作战更有效。
附录一:中小学生违规处罚条例
学生违背学校倡导的价值和确立的规范,将面临纪律处罚。处罚分记缺点处罚、记小过处罚、记大过处罚等三种。
一、违规处罚界定:
缺点:
伤害自己或他人受伤(普通) 抄作业/借作业给同学抄袭
校内/外行为不检(一般) 过分嬉戏
说粗言秽语(一般) 不服从/不尊敬老师(一般)
携带非课业用品回校 不依规定的手续请假
携带(普通)攻击性物品回学校 欺骗师长(一般)
默书/小测作弊(没有预先准备) 违反考试规则(如谈话、偷窥等)
冒充家长签署(首次) 迟到5次
欠功课5次(每科计) 违反校服仪容规则5次
不服从领袖学生指导 乱扔垃圾
欺凌同学(普通) 欠带课业用品5次
扰乱秩序(普通) 擅进非本班课室
记名5次(包括老师领袖学生或课室日志)违反课堂规则
小过:
校内/外行为不检(严重) 故意破坏公物
不尊敬老师(严重) 旷课半天或以上(上午10:30后)
携带色情或不雅刊物回校 携带赌具或赌博资料回校
携带香烟或打火机回校 携带及不适当使用药物/有机溶剂
默书作弊(预先准备/集体行动) 考试作弊(夹带资料、传递答案等)
冒充家长签署(再犯) 涂改成绩表/手册
于校内/图书涂书不雅字句 校内/外吸烟
校内喝酒 校内赌博
浏览色情/不良网页 与不良分子交往
欺凌同学致他人(精神)受伤(一般) 缺席考试
向同学索取金钱 (一般) 擅取他人财物(一般)
打架/恐嚇 (一般)
大过:
校内外行为不检(极严重,如犯刑事罪等)旷课三天或以上
涉及毒品的行为 涉及黑社会活动
恐嚇/勒索同学(严重) 擅取他人财物、偷窃(严重)
不雅行为(严重) 聚众打架/闹事(严重)
欺凌同学致他人(精神)受伤(严重) 赌博行为(严重)
说明:第一、以上各项只作参考,各老师可以根据事件的严重弹性处罚,第二、严重违规如吸烟及旷课等,再犯者之记录处理可能会按次递增,直到停课。第三、钱财物总值在小于等于人民币20元内为一般,大于20元则为严重。
二、给予处罚:
1、由当事老师或班主任联合校长签署“学生违规惩处通知书”,由当事老师或班主任回收,交政教处存档备案。
2、受记大过处罚的学生将失去各类表彰的机会,并失去所有推荐资格。
3、受记大过处罚的学生所在社区也将被告知,校方向社区解释学生的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寻求社区的帮助,并请求社区加强教育与督促。
三、申诉:
受到处罚的学生,如有不服,可以书面向政教处或校长或教育办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次申诉。
四、全人奖励计划:
学生在受处罚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进步显著者(如学业成绩进步显著或社团活动有突出成绩或社区服务二天及以上证明或有立功表现),可在每学期末由本人书面申请(加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撤消处罚。处罚撤消由政教处实施并存档备案,报校长并向全校公告。
五、违法行为:
学生的违法行为,除受到学校相应校纪处罚,学校将联合政府执法机关,给予法律惩罚。
六、本条例自年月日起实行。
附录二:学生违规处罚通知书 档案编号:
敬启者:
贵子弟 班学生 于 月 日 时,因下列违规事项: ,经校方调查属实,并经多方面商讨,决议给贵子弟记 、 次,作为处罚,以示教育与惩处。
敬希严加督促 贵子弟 遵守校规。并请亲笔签署,并于第二日将本通知书交回本校。若贵子弟表现仍未改善,本校将进一步处罚(包括停课)。
另外,为使犯了过失而深知悔改的学生有一个自新机会,本校推行“全人奖励计划”,若成功完成此计划,可删减部分惩罚纪录。
此致贵家长
校长 谨启
老师 谨启 签署日期:
附注:贵子弟自入校以来违规累计处罚为:缺点 次,小过 次,大过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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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条 档案编号:
敬启者:
本人已得悉敝子弟 班学生 ,因触犯校规,被记过错并受到处分一事。本人定当严加管教督促。
此覆校长和老师。
家长/监护人签署: 日期:
(以上为正面。反面为“学生违规处罚一览表”,与“处罚条例”中第一条款完全相同,此处略去。)